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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被电子警察“误伤”?九大情形的交通违法可复议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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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8/28 1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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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驾驶人在查询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后,都不假思索的去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市民感叹:罚款还好办,可扣分的分不够用啊!交管部门提示:实际上某些时候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是可以申请复议消除的。

随着智能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科技手段的投入,既弥补了警力不足的矛盾,也强化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随之而来的是电子警察进行的非现场执法所占比例越来越高。

如果交通违法行为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可以通过申请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来撤销处罚。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享有特别通行权限,可以不受红绿灯以及道路标识限制,其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更是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的,罚款150元,记3分;对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罚款200元,记3分。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车辆被盗期间最容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盗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记住一定要报警哦!除了立案侦察确保车辆早日追回,另外也方便交警处理这段时间的交通违法记录,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时,提供相关证据是必须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有病危人士需要紧急送往医院或者救助,可以快速通行,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复议,并提供有效证明,请求撤销处罚。

如果驾驶员遇到救助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最正确的方式是拨打110报警,并打开黄色应急灯,必要时,110会指令就近的民警安排护送。万一司机未能及时报警,则应请医院及受助人写下证明材料,并留下医院及受助人的联系方式以备取证。在一两天内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确实是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的,可以免予处罚。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如果查询到交通违法记录中,发现有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可以申请复议。

这种同一时间和地点出现重复处罚的现象极少见。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极少数的情况下,会出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情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应该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因此而产生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也可以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

(六)交通违法记录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如果有这种情形,基本上等同于您中奖啦!不过大家查询交通违法记录时多仔细看看,绝莫错过用上好政策的机会。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可能会由于系统的迟滞,导致违法记录仍然记录到原车牌号码上,另外很多车主将车辆出售后,并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车辆产生的违章记录依然要归到原车主名下,车主应该尽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

(八)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套用的

随着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不法分子便想到了车辆套牌,借以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

大家一定要到车管所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如果您的车辆产生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的告知平台会及时告知您。如果车辆莫名其妙在非正常时间或地点出现了违法,这个时候第一时间就应该考虑车辆是否出现了非自身产生的违法,如果确认车辆没有去过违法地点,可以拨打电话报警,并及时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比如司法机关侦察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紧急情况下会征用社会车辆抓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侦察破案,在这期间被征用车辆可能会出现被非现场执法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出现出现被相关规定认可的特殊情形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

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

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其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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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材料

提起申请复议,当事人需要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并携带公安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如果当事人无法前往,还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代理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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