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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5/9 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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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警示: 凡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法律规定今年6月30日前均需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链接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窗口,按系统提示向工商机关报送2013,2014年度公示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用户名:_企业名称全称_,密码:_负责人身份证后六位数_.个体工商户登录:__执照注册号_,密码:_负责人身份证后六位数_.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益短信,敬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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