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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委屈奖”无法让尊严重新站立

  • 剑啸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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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0/25 9:10:28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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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武汉一环卫女工在制止车窗抛物的陋习时,被一坐在宝马车里的男子连扇两个耳光,环卫女工面部红肿,但并向警方报案。随后,武汉城管委向这名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1000元的“委屈奖”,对于收入微薄的环卫女工而言,数额可谓不小,亦可视为政府部门对这位女工的一种精神损失补偿。然而,正如网友所论,“这名环卫女工的心灵创伤,难道可以就此被抚平吗?”斯言甚是。笔者认为,透视“委屈奖”的背后,不仅是作为弱势群体对于自身尊严的一种无奈矮化,更是政府部门对当前社会戾气的某种变相纵容。

    固然,笔者无法苛责这位环卫女工的“软弱”,也深深理解城管部门处理此事时充满的善意。但这种“委屈奖”的设立,仍然大可商榷。事实上,类似如此的“委屈奖”并不鲜见。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对象和特征,就是身处社会底层的弱势劳动者,在其工作中恪守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所谓“职业精神”,在尊严受到侮辱时依然选择隐忍,而换来的,往往是“忍辱负重、顾全大局”等职业文明式高帽。只是,“委屈奖”的背后,这种心酸之泪与内心伤害交织的“精神工伤”,我们有几人能够深切体会?!这种关起门来息事宁人的做法,我们有几人能够乐观其成?

    “委屈奖”看似充满人性化关怀,实则只是一种暂时的“精神麻醉剂”。其客观效果,一方面只是对尊严受损者做出了金钱式的精神代偿,一方面也只能是对社会戾气的变相纵容。虽然大多时候,我们也理解某些政府部门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束手无策和无能无力,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高调提倡这种“委屈奖”,并一味地将其进行到底。这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反思。

    从大环境来讲,我们应该努力消除“委屈奖”产生的土壤——即社会歧视、行业歧视、乃至职业歧视。从内部而言,某些部门应有足够的“底气”为弱势劳动者撑腰,做好他们的“后台和靠山”,让他们受伤的心灵有“家”可依。譬如,在这次事件中,有目击者记录下了打人者的车牌号码,我们完全可以按图索骥,查寻此人,继而让打人者接受法律制裁,帮助女工讨回尊严。

    帮助弱势劳动者建立和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保障机制等。这是我们应该从这个事件中汲取的反思。须知,一时的尊严受损或许并不可怕,怕的是我们缺乏合理讨回尊严的有效渠道和机制,更缺少为弱势劳动者“冲冠一怒”的血性之气、义理之怒,倘若如此,我们就不得不继续接受这样一个现实:弱势劳动者的尊严无法重新站立起来,社会戾气仍将继续滋长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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