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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0/21 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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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716818/2013-00052 |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河西镇 | 发文日期:2013年10月20日 | 名 称:河西镇总体规划 | 文 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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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西镇总体规划 |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1
第三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3
第四章 镇区总体规划 10
第五章 镇区专项规划 12
第六章 镇区基础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构想 20
第八章 镇区“五线”规划 21
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22
第十章 附则 2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为促进河西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布局镇村体系,发挥河西镇对全镇经济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及河北省有关建制镇规划的各项技术规范编制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河西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调控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镇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文中“黑体字加下划线”部分为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调整。
第3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宏观着眼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2、坚持突出区域产业特色原则。
3、坚持土地使用集约化原则。
4、坚持规划弹性灵活的原则和建设精品化的原则。
5、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6、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4条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
第5条 河西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河西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52.8平方公里。河西镇区建设规划范围南至大米庄,北到柏庄、隋五里村南,东起运河堤,西至东干渠,面积5.87平方公里。
第二章 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6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富民强镇为目标,发挥优势,紧紧依托临清城市经济区,确立临西县东部经济中心的地位。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实施“东出西联”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大力度培育运河工业园区。坚持“生态优先”和“科教兴镇”的总体战略,建立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性循环的现代化城郊外向型产业体系,实现镇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第7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表1 经济产业结构预测览表
指 标
|
单位
|
2008年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
|
年递增率(%)
|
指标
|
年递增率(%)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5.99
|
53.91
|
11
|
87.97
|
10.3
|
第一产业
|
亿元
|
1.37
|
2.06
|
6
|
2.63
|
5
|
第二产业
|
亿元
|
19.15
|
39.76
|
11
|
64.03
|
10
|
第三产业
|
亿元
|
5.47
|
12.09
|
12
|
21.31
|
12
|
三产业比例
|
I:II:III
|
5:74:21
|
4:74:22
|
3:73:24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51404
|
85571
|
7.5
|
120507
|
7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4300
|
8928
|
11
|
14378
|
10
|
财政收入
|
万元
|
930
|
2056
|
12
|
3311
|
10
|
总人口
|
人
|
50560
|
63000
|
73000
|
第8条 产业发展布局
1、第一产业
规划期内要走工农一体化的路子,加快农副产品精加工及运销、保鲜等产业,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产业化生态农业,在巩固棉花、果品、动物养殖三大特色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壮大农业特色产业。
把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好的隋五里、邢庄、朱庄、岗楼、常园、孟五里六个村发展成为硬质麦重点村。
把奶牛养殖具有一定规模的邢庄发展成为奶牛养殖专业村,以岗楼养猪专业村为中心,扩延瘦肉型猪养殖小区,以南三里养羊专业村为中心,扩延新品种羊养殖小区,培育黄庄和朱庄两个养鸡专业村。
2、第二产业
一是积极培育以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壮大信息产业;二是重点扶持轴承、汽车配件和液压件三大主导产业,不断增加新品种;三是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壮大绿色食品产业。整合镇域内的工业小区,重点建设位于镇区北部的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
3、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嫁接晋冀鲁三省贸易物流港,打造河北门户。重点建设轴承、废旧钢材、木材和小商品批发四大专业市场。
4、产业布局分区
规划将河西镇划分为两个经济区。
北部农工商综合发展区:包括南队、北队、黄庄、岗楼、大米庄、路庄、初庄、方庄、隋五里、柏庄、邢庄、李元、孟五里、朱庄和常园。该区未来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工商业。经济以轴承、汽车配件、液压件和商贸物流为主。在该区规划有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冀鲁豫物流基地、卫运河文化旅游区。
南部高效农业经济区:包括南五里、南三里、教场、八里庄、瓜厂、小屯、相庄、三合、刘口、西温、东温、时庄、单屯、郑庄、常屯、中赵村、马村、江村和丁村。该区应充分利用大量肥沃的土地资源,发展高效经济作物,走效益型、立体化、生态型的城郊农业经济道路。
第9条 临西县运河工业园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定位
1、总体思路
把握地区发展机遇,主动融入临清市经济体系,形成一个有型的、完整的创新创业网络,建设成一流的具备时代特色的新型工业园区。
2、产业定位
重点安排发展轴承加工、液压件制造和汽车配件加工等项目,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成为临西县新型工业基地。
第三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10条 人口规模预测
2015年镇域总人口为6.3万人,镇区人口为3.2万人;2020年镇域总人口为7.3万人,镇区人口为4.5万人。
第11条 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表2 村镇迁移撤并前后基本情况一览表
迁移撤并前(2008年)
|
迁移撤并后(2020年)
|
村庄名称
|
人口规模(人)
|
用地规模(公顷)
|
村庄名称
|
人口规模(人)
|
用地规模(公顷)
|
居委会
|
13000
|
263.38
|
河西镇区
|
45000
|
538.74
|
南队
|
1349
|
北队
|
1924
|
黄庄
|
865
|
大米庄
|
438
|
岗楼
|
1214
|
路庄
|
217
|
2.54
|
邢庄
|
875
|
12.87
|
邢李庄
|
1500
|
21.00
|
李元
|
642
|
8.67
|
隋五里
|
1288
|
17.67
|
隋柏庄
|
2306
|
31.13
|
柏庄
|
955
|
15.01
|
初庄
|
893
|
13.44
|
初庄
|
882
|
12.35
|
方庄
|
404
|
5.60
|
方庄
|
400
|
5.60
|
孟五里
|
846
|
10.40
|
孟五里
|
836
|
10.45
|
朱庄
|
670
|
10.31
|
朱庄
|
662
|
9.27
|
常园
|
582
|
8.85
|
常园
|
575
|
8.05
|
南三里
|
1259
|
18.92
|
南三里
|
1244
|
17.42
|
南五里
|
987
|
14.32
|
南五里
|
975
|
13.65
|
教场
|
1242
|
24.92
|
教场
|
1227
|
17.18
|
丁村
|
611
|
8.50
|
丁村
|
604
|
8.45
|
江村
|
1511
|
26.18
|
江村
|
1493
|
20.90
|
马村
|
1435
|
21.90
|
马村
|
1418
|
19.85
|
中赵村
|
968
|
13.07
|
中赵村
|
956
|
13.39
|
西温
|
1048
|
12.50
|
温村
|
1870
|
21.51
|
东温
|
845
|
8.97
|
刘口
|
409
|
4.74
|
相刘庄
|
2245
|
30.31
|
三合
|
503
|
5.63
|
相庄
|
1271
|
22.04
|
瓜厂
|
1956
|
29.26
|
瓜厂
|
2430
|
32.81
|
小屯
|
407
|
6.34
|
八里庄
|
566
|
10.35
|
八里庄
|
560
|
7.83
|
时庄
|
963
|
14.34
|
时庄
|
952
|
13.32
|
常屯
|
2396
|
41.53
|
常屯
|
2465
|
33.28
|
单屯
|
1747
|
23.34
|
单屯
|
1830
|
24.71
|
郑庄
|
577
|
12.48
|
郑庄
|
570
|
7.98
|
合计
|
47360
|
688.07
|
合计
|
73000
|
919.18
|
第12条 村镇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镇区、5个中心村、17个基层村”的村镇等级结构。
第一级——镇区
包括东升、东风两个居委会和南队、北队、黄庄、大米庄、岗楼、路庄六个村庄,是全镇的村镇中心。
第二级——中心村
规划全镇形成五个中心村,即单屯、隋柏庄、瓜厂、相刘庄、常屯。
第三级——基层村
规划除镇区和中心村以外,镇域其它村庄均为基层村,共17个村。
第13条 主要村镇规模
表3 主要村镇等级与规模一览表
村镇
等级
|
村镇名称
|
人口规模(人)
|
用地规模(公顷)
|
2008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08年
|
2015年
|
2020年
|
中心镇
|
镇区
|
18790
|
32000
|
45000
|
263.38
|
399.17
|
538.74
|
中
心
村
|
单 屯
|
1747
|
1800
|
1830
|
23.34
|
25.20
|
24.71
|
隋柏庄
|
2243
|
2280
|
2306
|
32.68
|
31.92
|
31.13
|
瓜 厂
|
2363
|
2400
|
2430
|
35.60
|
33.60
|
32.81
|
相刘庄
|
2183
|
2220
|
2245
|
32.41
|
31.08
|
30.31
|
常 屯
|
2396
|
2435
|
2465
|
41.53
|
34.09
|
33.28
|
第14条 主要村镇职能
1、镇区
河北省重点发展城镇,临西县东部中心;
临西县改革发展的桥头堡、承接山东产业转移的主阵地、联结冀鲁两省的桥梁;
河西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以发展轴承、汽车配件、液压件和商贸物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2、中心村
单屯村:以发展建材业和机械加工业为主,辅以商贸服务业。
隋柏庄:以豆制品的生产加工为主。
瓜 厂:以发展机械加工为主。
相刘庄:以发展机械加工和高效农业为主。
常 屯:以棉花的种植和养殖业为主。
第15条 区域统筹规划与城乡一体化
1、统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建设。
2、统筹区域教育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水平的均衡化发展。
3、统筹区域医疗卫生,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
4、统筹区域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教卫体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5、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到规划期末建设区域性的污水处理、地表供水系统、35kv以上变电站等设施。
第16条 新农村与新民居建设指导
1、村庄规划编制和民居建设,要避免大拆大建,注重对现有民居进行评估;村庄规划要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
2、大力引导建设二层以上住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加大推广农村沼气、秸杆气化、太阳能及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力度,带动农村改厕、改圈、改厨。
4、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选址尽可能占用空闲地、废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或其它农用地,避开基本农田。
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6、抓好村庄绿化工作,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第17条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教育机构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的临西县第二高级中学、河西镇初级中学。对现状小学进行合并,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在镇区新建完全制小学1所;保留邢庄小学、隋五里小学、初庄小学、教场小学、单屯小学、常屯小学、瓜厂小学、江村小学、马村小学、相庄小学10所小学。
2、文体科技设施
镇区的文体科技设施要有多功能小型影剧院、灯光球场、体育场、体育活动场地、科技站、文化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村应设置文化站、科技站等。基层村应建设村民文化活动室,活动小广场。
3、医疗保健设施
加强以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市场建设
规划重点建设轴承、废旧钢材、小商品批发、木材四大专业市场。
第18条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设施
镇域各村庄居民生活及工业用水水源就地采用地下水。镇域内人均综合用水指标2020年取180升/人·日。
2、排水工程设施
镇域各村庄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合流制。
3、电力工程设施
规划到2020年农村人口用电量为11.2MW;镇区最高负荷达47.71MW。
在镇区西部、邯临公路北侧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
4、通信工程设施
规划到2020年镇区固定电话装机容量为1.8万门,移动电话用户为2.7万户;农村固定电话用户为0.5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为0.84万户。
第19条 镇域交通系统规划
将邯临、邢临、肃临三条省级公路提高到一级公路的标准。
在镇域南部新修“镇区—教场—瓜厂—时庄—常屯—大刘庄乡”乡村道路,通村公路建设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规划一级公路两侧建设不小于15米的绿化带,二级公路两侧建设不小于8米的绿化带,高速公路两侧建设不小于30米的绿化带。
第20条 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以将河西镇建设成为临西县生态环境条件最好的小城镇为目标。
卫运河、东干渠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域标准,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实现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平均90%以上。
镇域内环境工业废气和烟尘排放达标处理率100%,镇区大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区域达到一级标准。
生活区内噪声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工业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带,昼夜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实现垃圾全密闭性运输。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到80%。
农村新能源比例达到30%。
2、环境保护措施
发展城镇气化、电气化事业,提高电气化率、燃气普及率,减少居民生活用煤污染;大力发展电力、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尽量减少交通粉尘污染,完善主要交通路线两侧防护绿带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工程。
河西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并完善镇区排水管网系统,各村庄设立污水处理简易设施,镇域内禁止发展三类工业和耗水大、废水多的工业;搞好沟渠河网化工程与河渠两侧绿化工程。
加强道路两旁绿化建设防护林带,特别是加强主干道两旁噪声防护林建设。
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3、生态功能分区及其环境保护的对策
生态敏感区:包括卫运河遗产保护区、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引黄入津工程一级保护区三部分。在卫运河遗产保护区内禁止倾倒、堆积任何类型的固(液)体废弃物,禁止建设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指对镇域地下水丰富的区域,尤以卫运河以西的部分地区为极富水区。该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以严格保护。引黄入津工程一级保护区指引黄入津工程沿线两侧向外各50米的控制范围。该区从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的原则出发,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加以保护。
平原农业生态综合区:平原农业综合生态区指除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综合整治区以外的镇域大部分区域。发展农田林网绿化及河道绿化,加强水源涵养林地建设,提高林地覆盖率,达到调节小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减少自然灾害的目的,以确保地下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严禁平原区粘土开采,保护土地资源。
生态综合整治区:河西镇综合整治区主要是镇区与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该区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布置,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处理污染能力,以发展低污染的工业为主,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广节水型工业,利用新技术,提高工业企业循环重复用水利用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饮用水源地,逐步实现统一供水,将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纳入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
第21条 镇域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河西镇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在镇域北部地势低洼处设垃圾填埋场一个,镇域的中心村、基层村等生产垃圾工业废物统一运至该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在镇区设垃圾转运站,按0.7-1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设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在各中心村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各村庄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
全镇医疗垃圾等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单独运输至临西县城,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第22条 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卫运河西大堤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东干渠两侧堤坝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镇区、中心村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基层村均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2、抗震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河西镇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镇域内所有村镇中的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都要按Ⅵ度设防。对于重要的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进行设防。
3、消防规划
村镇建设与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步发展,抓好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把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批关。
各级村镇根据村镇性质、规模和布局状况按规范要求高起点地增设消防设施建设,更新消防设备,完善消防报警系统。
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组织兼职的消防队伍;各村镇应建立群众自防自救组织。
加强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选址管理及火情检查,避免次生灾害对城镇村庄造成危害。
第23条 镇域开发空间管制
1、禁止建设区
河西镇域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卫运河、东干渠河道,引黄入津线路及其两侧各50米宽的防护绿带,地下水水源井周围30米以内的区域。
2、限制建设区
河西镇域限制建设区包括邢临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区域;邯临、邢临、肃临三条省级公路两侧各15米区域;其余县、乡道路沿线每侧3~5米区域。同时还包括河西镇域内的独立工矿区、一般农田、园地、菜地、林地、牧草地以及未利用地等。
3、适宜建设区
河西镇域适宜建设区包括河西镇区建设用地、中心村建设区和基层村建设区。
第四章 镇区总体规划
第24条 镇区性质与规模
1、镇区性质
河北省重点发展城镇,联系临清的窗口,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轴承、汽车配件、液压件和商贸物流业为主的临西县东部经济重镇。
2、镇区规模
规划2015年镇区人口规模为3.2万人;2020年为4.5万人。
规划2015年镇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99.17公顷,人均124.74平方米;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538.74公顷,人均119.72平方米。
第25条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
重点向北发展,适当向南、向西发展,控制向东发展。镇区向北以发展工业用地为主,西部和南部以布置综合居住用地为主,教育科研用地为辅,卫运河、东干渠沿岸布置各种生态绿地和景观绿地。
第26条 规划布局结构
“三区、一核、四轴、两带”。
“三区”:规划将河西镇区划分为东南部老城综合区、西南部商贸居住综合服务区和北部工业园区三个功能区。
东南部老城综合区:以南北两个居委会为基础的东南部镇区,是河西镇历史的见证,规划以商贸、医疗服务、居住为主,发展贸易商品市场,该区以理顺、改造、调整和提高为主,严格控制建筑红线,新建建筑横平竖直、规则布置;
西南部商贸居住综合服务区:老镇区向西延伸部分,以商贸、居住、文体为主,发展教育科研园区,该区为近期建设的新区,以城市型住宅为主,杜绝单家独院的村民型建筑出现,形成具城市生活气息的现代小区;
北部工业园区:位于镇区北部,形成相对独立,设施齐全的产品加工区,主要以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为基础进行建设,其仓储物流用地与工业用地结合布置。
“一核”: 指城镇的核心。
在建成区中部、友谊路两侧建设为城镇机能正常运转的城镇综合中心,包括行政管理、居民活动、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
“四轴”:指城镇赖以发展的四条轴线:一是作为城镇发展的东西向主轴线的友谊路和先锋路;二是作为城镇发展的南北向主轴线的隆兴大街和复兴大街。
“两带”:指以卫运河和东干渠作为镇区东西两侧的水质绿化景观带。
第27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镇区南部,以现状村落为基础分为六个居住组团。西部以二类居住用地的标准建设成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5—6层居住小区。东部对老区现有居住用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
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0%,旧区村庄改造绿地率应不低于25%。
第28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扩建现有镇政府用地,建设河西镇行政中心;新发展镇区按要求相应配置行政办公设施。
2、商贸金融设施
规划对复兴大街、先锋路、友谊路和隆兴大街两侧的商业金融设施进行保留,同时在友谊路南侧建设集中的大型轴承、钢材专业市场。并在居住区级中心新增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相对均衡地布置居住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以形成完善的商贸金融服务系统。
3、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结合红法寺和镇人民广场,建成集展览、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中心;结合商业服务中心,组团、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在各片区合理安排,主要内容有俱乐部、歌舞厅、网吧、影剧院等娱乐场所。
4、体育场馆用地
规划在镇区北部结合文化中心兴建一个现代化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游泳池、健身房等设施。
5、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临西县第二人民医院、福雨医院;在镇区北部新建居住区配建门诊所。
6、教育科研用地
扩建现有河西镇中学。
保留原有的北队小学、岗楼完全小学和临西县第三完全小学三所小学,对部分学校进行改建、扩建,新增1所小学。
第29条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镇区北部,严格控制三类工业发展。依托现状工业小区用地建设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在园区东部、隆兴大街以东地区发展以轴承加工、机械制造为主的二类工业;在园区西部、隆兴大街以西地区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一类工业;规划镇区禁止新上三类工业。
同时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在交通便利的友谊路与肃临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布置仓储物流用地,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同时也作为临西县主要物资的流通基地。
第五章 镇区专项规划
第30条 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镇区外环路,逐步疏导对外交通和过境交通,增设直通临西县城公交路线,在汽车站内增设公交站场。
2、镇区路网结构
规划的镇区道路系统呈棋盘式格局,主要道路骨架为“七横四纵”。
“七横”为:纬二路、纬四路、纬六路、友谊路、建设路、先锋路、南环路。
“四纵”为:隆兴大街、黄庄大街、复兴大街、东环路。
3、道路等级、红线宽度,横断面组织
镇区道路分三个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50米;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6~20米;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米。
4、静态交通设施
共布置广场四处,即位于镇政府对面的人民广场、复兴大街与先锋路交叉口北侧建设休闲广场和位于镇区北部工业园区内的营造现代高新技术工业区景观的两处时代广场。
共布置机动车停车场地7处,占地面积1.71公顷,自行车停车场地4.05公顷(每人0.8-1平方米)。
保留现状加油站,并新增2座。
第31条 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目标
至2020年,镇区规划绿地面积为73.19公顷,人均16.27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38.46公顷,人均8.55平方米。
2、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一环一廊四园多点”。
“一环”指沿镇区外环路和东干渠建设的环路防护绿带。
“一廊”指沿友谊路两侧形成的“道路绿化廊道”,以公共绿地为主,供居民休闲娱乐。
“四园”指四处大型公园:先锋公园、丰收公园、西兴公园、玉带公园。
“多点”指在道路完善绿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及居民需求,增加区级绿地、街头绿地,填补城镇绿化空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健身、娱乐、休闲的需求。
3、公园绿地分布规划
先锋公园是镇区规划新建的标志性公园,位于先锋路南侧,规划面积4.96公顷。
丰收公园位于大米庄北侧,是新建专类公园,占地面积4.15公顷。
西兴公园位于市场南侧,是为镇区居民服务的综合公园。规划面积3.02公顷,。
玉带公园位于镇区北部友谊路南侧,占地面积7.17公顷。
4、生产绿地规划
结合原县园艺场,在镇区北部规划两处苗圃,建设现代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农业园区。
5、防护绿地规划
东干渠沿线生态林带建设控制两侧向外各不低于50米,卫运河沿线一般控制不低于30米的绿化林带。
省道、外环路防护林带: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5米。
市政设施防护林带:水厂、污水处理厂、高压走廊的防护林带宽度根据具体技术要求确定。
第32条 景观风貌规划
1、城镇景观区
按其主导性质分为现代商贸风貌区、现代工业景观区、滨河景观区和城镇一般风貌区。
现代商贸风貌区主要指城镇中部以行政办公、现代化商贸、金融建筑为主的区域。以密集的商业群落、文体娱乐设施、多层办公楼构成其主要特征,以恢宏的建筑空间、典雅、庄重的室外环境为基本特点,集中体现河西开放发展的现代特性。
现代工业景观区主要指镇区北部运河工业园区,以新颖的建筑形态,有序的绿化空间为其基本特征,体现高新技术产业的现代企业形象,突出企业文化特色的风貌区。
滨河景观区主要指沿卫运河、东干渠大面积绿化,构筑滨河绿化景观区。体现休闲步行的观赏特色,在绿化带上结合地形安排步行散步道以及休闲娱乐设施。
城镇一般风貌区主要指上述区域外的居住区、综合区等。该区域注意居住区空间环境建设,强化建筑艺术风格和空间环境特色,以营造幽雅宁静的居住气氛。
2、城镇景观轴
规划城镇景观轴线四条。友谊路、先锋路为镇区东西向轴线,隆兴大街、复兴大街为其南北轴线。
绿化景观轴线主要沿卫运河、东干渠绿化景观带展示城镇绿化形态及公共空间。
3、景观核心
规划结合景观轴线和广场,确定了五个入口景观节点和四个中心景观节点。
五处入口节点:形成河西镇东、南、西、北五处入口形象节点。其中北入口处成为运河工业园区的标志性节点,东北入口滨河绿地处成为卫运河景观代表性节点。
镇区四个中心景观节点:分别为行政中心景观节点、金融贸易中心景观节点、科教中心景观节点和工业物流中心景观节点。
4、开敞空间规划
规划确定以城镇四处公园、卫运河、东干渠沿岸绿地为绿色开敞空间,其间通过景观轴线串联。
5、城镇景观规划设计导则
沿卫运河西侧绿带宽度控制在30m以上,建筑高度控制在12m以下,防止建筑遮挡眺望水景的视线;
建筑高度按三类分区控制:
低层区(3~12m):卫运河沿岸及其以西地区;
多层区(12~24m):一般地段;
多层、中高层区(24~50m):中心区。
第33条 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大气特性指标达标保证率达到80%;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8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集中供热率达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镇区空气质量规划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卫运河、东干渠应达到Ⅳ类以上地面水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水质达到Ⅲ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应为100%。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居住区噪音达到昼间50分贝以下,夜间40分贝以下。
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按照河北省建设优美小城镇的指标要求确定。2015年人均绿地面积为15.4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0%和30%;到2020年人均绿地面积为16.2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0%和35%。
2、环境保护功能分区
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一类陆域环境保护区主要为大型成片绿地及间杂的零星用地;二类环境保护区主要为居住区、行政办公和教育科研区等;三类环境保护区主要为主要公建区和综合中心区域。四类环境保护区主要为工业区;五类环境保护区主要为交通干线两侧。
3、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防治: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建设集中供热系统,降低取暖燃煤排放对镇区环境的影响;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能的资源性企业的建设;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
水环境保护:卫运河、东干渠沿岸的工业企业应结合“一控双达标”,使其废水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沿岸的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后再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应注意居民区的规划,避免在道路两旁建设居民区;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可以采用设置隔声屏障的方法减轻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在主要干道两侧设置绿化带,采取乔木、灌木、草地相结合的组合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建设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至资源化处理。逐步实现垃圾的袋装分类及垃圾车定时收集,实现垃圾收集的容器化、密闭化。设立垃圾卫生填埋场,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第34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镇区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50%,镇区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达到8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到75%,水冲公厕达到100%。到2020年,镇区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80%,镇区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区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到100%,水冲式公厕达到100%,特种垃圾单独处理率达到100%。
2、设施规划
垃圾收集点: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同时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
垃圾转运站:镇区远期设置小型垃圾站不少于6座,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垃圾填埋场:到规划期末,镇区生活垃圾日产量为45吨。在镇域西北部洼地处建设垃圾处理场。
公共厕所:镇区远期设置不少于20座设置,每占占地60-100平方米。
废物箱:废物箱设置间距商业大街为50-100米,主、次干道为100-200米,支路为200-400米。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在镇区边缘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进城侧设置车辆清洗站4座。
特殊垃圾:医院、疗养院、科研机构等垃圾通过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卫机构及工作场所:规划设环卫所1个,用地面积450 平方米。环卫清扫及保洁人员休息场所4处,每座用地面积30 平方米。
第35条 防灾减灾规划
1、防洪规划
卫运河西大堤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东干渠两侧堤坝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完善卫运河流域防洪规划,统筹规划,标本兼治,使之满足防洪要求。
建设完善的雨水管网系统,并与河渠水塘相结合,形成畅通的排水体系。
2、防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河西镇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河西镇区各类设施的建设应按Ⅵ度设防,医院、通讯、交通供水、消防等生活生命线工程应按Ⅶ度设防。
3、消防规划
规划在镇区中部、黄庄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的东南角设三级消防站1个,占地0.48公顷。另外在镇区北部工业园区内设小型消防站点一座。
城镇消防栓的设置间距不能大于120米,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的接口直径不能小于Dg150。
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留消防通道。镇区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尽端式道路应设置回车场。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米,宽度大于4米。
4、人防规划
规划镇区共需人防工程2.7万平方米。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修建地下公共场所与修建人防专业队伍掩蔽工程相结合。修建地下仓库与修建地下物资储备工程相结合。
第六章 镇区基础设施规划
第36条 镇区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量预测
预测2015年镇区总用水量为0.96万m3/d,2020年镇区总用水量为1.35万m3/d。
2、供水设施
新建集中供水厂两座,一座位于镇区南部、复兴大街东侧,该水厂主要是为镇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占地0.36公顷,近期建设规模为0.66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0.85万立方米/日;另一座位于镇区北部工业园区内,该水厂主要是为园区企业提供生产用水,占地0.09公顷,近期建设规模为0.3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0.5万立方米/日。
3、配水管网规划
规划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管网供水系统,配水管网沿主要干道布置主环,次环由街坊管道与主、次干管连接构成,由此形成镇区的集中供水管网系统。
第37条 镇区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的选择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到2020年镇区污水排放量为0.6万立方米/日。
3、污水处理厂
规划镇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位置选在镇区西北部。处理规模为0.6万立方米/日。处理深度为二级处理,占地1公顷。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镇区西部的东干渠。
4、污水管网
以现状合流管渠作为雨水管道,污水管网结合污水厂的建设、道路和竖向规划另行铺设。
5、雨水流量计算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临清市暴雨强度公式,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6、雨水管网规划
排水管道顺地形、地势布置,雨水系统充分利用现有排水渠和原合流制管道,在此基础上完善雨水排除系统,沿道路布置雨水管。友谊路以南排水区经管道汇集后沿先锋路、同心路主干管排入西部的东干渠;友谊路以北排水区经管道汇集后沿经一街、纬二路主干管排入西部的东干渠。
第38条 镇区供电工程规划
1、供电负荷
规划期末, 镇区最高用电负荷为47.71MW,人均用电指标为1.06KW /人。
2、电源与电网规划
规划在镇区西部、邯临路北侧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设计总容量为100MVA。
中压配电,镇区采用10kV中压配电,10KV线路镇区主干道以电缆敷设为主,一般位于道路的西侧及北侧人行道下;次要道路可采用导线架空敷设。
低压配电:低压为220/380V,在居住区和公共建筑一般采用杆式变压器。
第39条 镇区通信工程规划
1、电话容量预测
规划镇区固话普及率为近期35门/百人,远期40门/百人,则镇区固话装机容量近期达11200门,远期达18000门。移动电话普及率要达到60部/百人,则移动电话用户为2.7万户。
到规划期末,将镇区河西电信支局升级为电话母局,增量为2万门。同时增加移动站点和营业场所。
2、线路敷设
规划根据需要适当设置模块局及接入网点,城镇主要道路的主干电信线路采用电缆穿PVC波纹管埋地敷设,配线电缆采用直埋敷设,小街道可采用电缆明杆架设。
3、邮政规划
规划新增一个邮政所。另外,在商场,车站,学校等地方设置一定数量信箱、信筒等,以方便群众。
第40条 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气源
近期扩大现有供气站规模,供气站供应10000户,服务半径为2公里。远期考虑使用西气东输天然气,规划天然气储配站和现有液化气供应站结合布置在镇区西部。
2、管网布置
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压力系统,逐步形成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管网结构。
第41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规划2020年镇区内供热普及率达到85%。预测镇区冬季采暖热负荷为121.50MW。
2、供热热源
规划河西镇镇区集中供热采用以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为主。集中供热锅炉房布置在镇区东北部、清临街西侧占地0.4公顷。
3、供热管网
镇区热水供热管网采用两级设置,集中供热锅炉房外供热媒为130~70℃高温热水,通过市政一级热网输送至各街区换热站,置换为90~65℃低温热水,通过二级热网送入热用户使用。
第42条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规划电力、供热、给水、雨水管道布置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电信、燃气、污水管道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
第七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构想
第43条 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规划期限为2009—2015年。
2、河西镇区近期建设目标是:将河西镇区建设成为以轴承、汽车配件、液压件和商贸物流业为主的临西县东部经济重镇。
3、镇区规模
到2015年镇区人口达到3.2万人。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399.17公顷,人均124.74平方米。
4、镇区近期居住用地采取填充补齐的方法发展镇区中部地区,工业用地主要是发展运河工业园区起步区。
5、镇区近期规划用地布局
居住建筑用地:以北队、南队城中村改造为主,新增居住建筑用地主要布置在镇区中部空地处,建设多层居住小区,可适当布置少量高层住宅。
公共建筑用地:打造友谊路、先锋路、隆兴大街和复兴大街城镇公共设施发展轴,设镇区综合中心、科教中心和物流中心。
工业建筑用地:建设运河工业园区起步区。
道路广场建设:规划新修筑纬五路、纬六路、建设路、黄中路、丰收路、经六街、经七街、黄庄大街、东环路部分路段及部分居住区支路。新建人民广场、中心广场和时代广场。
绿地建设:重点建设友谊路和隆兴北大街的沿街绿化景观带,以及卫运河、东干渠、镇区出入口等处的绿化带。新建先锋公园和丰收公园。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10kV变电站、集中供热锅炉房、消防站、小型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
第44条 镇区远景规划构想
镇区远景人口规模以6万人左右为宜,建设用地规模宜控制在6.5平方公里左右。在远期规划布局的基础上,镇区远景继续向北、向东发展。未来镇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镇区北部,仓储用地布置在工业区附近和公路沿线,居住用地建设镇区北部新城组团。
第八章 镇区“五线”规划
第45条 红线
“红线”指镇区道路规划控制线。
第46条 绿线
“绿线”指镇区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镇区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建设。
河西镇区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沿河防护绿化带、工业防护绿化带都应严格控制。
第47条 蓝线
“蓝线”是指城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镇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河西镇区的蓝线控制范围包括卫运河、东干渠的两侧控制界线。
第48条 黄线
“黄线”是指对镇区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河西镇区的黄线控制范围包括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及交通集散广场、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储配站、热力站、变电站及高压线走廊、邮政局、电信局、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防洪堤、避震疏散场地等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第49条 紫线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河西镇区的紫线控制范围为“红法寺”的保护范围界线。
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第50条 维护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随意更改。
第51条 规划批准后,地方应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并制定地方城镇建设法规,并及时编制近期建设地段和重要节点的详细规划方案,以切实指导当前建设。
第52条 城镇应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开发、分批建设;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的原则。
第53条 城镇建设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管线后筑路,先筑路后建筑的原则,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54条 引入现代城市经营的理念,以地兴市,拓宽和开拓城镇建设的投资渠道,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利用集资建设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第55条 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和对河西镇总体规划方案的宣传,营造人人了解规划,人人遵守规划,人人监督规划实施与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十章 附则
第56条 本规划由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7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临西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58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村镇公共设施项目配置表
类 别
|
项 目
|
镇区
|
重点中心村
|
中心村
|
一、
行
政
管
理
|
1、党、政、人大、政协、团体
|
□
|
————
|
————
|
2、法庭
|
□
|
————
|
————
|
3、农、林、水、电、工商、税务、建设、土地、交通、房管、企管等
|
□
|
————
|
————
|
4、居委会、村委会
|
□
|
□
|
□
|
二、
教
育
机
构
|
5、专科院校
|
○
|
————
|
————
|
6、职业学校、成人教育
|
△○
|
————
|
————
|
7、高级中学
|
△○
|
————
|
————
|
8、初级中学
|
△○
|
△○
|
————
|
9、小学
|
△○
|
△○
|
△
|
10、幼儿园、托儿所
|
○
|
○
|
○
|
三、
文
体
科
技
|
11、文化站(室)、青少年、老年之家
|
△
|
△
|
△
|
12、体育场馆
|
△○
|
————
|
————
|
13、科技站、广播电视台(站)
|
△
|
————
|
————
|
14、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
△○
|
————
|
————
|
15、影剧院、游乐健身场
|
○
|
○
|
————
|
16、纪念建筑、宗教建筑
|
○
|
○
|
————
|
四、
医
疗
保
健
|
17、计划生育站(组)
|
□
|
□
|
□
|
18、防疫站、卫生监督站
|
□
|
————
|
————
|
19、医院、卫生院、保健站
|
△○
|
△○
|
————
|
20、休疗养院、敬老院
|
△○
|
△○
|
————
|
21、专科诊所
|
○
|
○
|
○
|
五、
商
业
金
融
|
22、百货、食品、超市
|
○
|
○
|
————
|
23、生产资料、建材、日杂
|
△○
|
————
|
————
|
24、粮油店
|
△○
|
△○
|
————
|
25、药店
|
△○
|
△○
|
————
|
26、燃料店(站)
|
△○
|
△○
|
————
|
27、文化用品、音像制品店
|
○
|
○
|
————
|
28、书店
|
△○
|
△○
|
————
|
29、综合商店
|
△○
|
△○
|
△○
|
30、宾馆、旅店
|
○
|
○
|
○
|
31、饭店、饮食店、茶馆
|
○
|
○
|
○
|
32、理发、洗浴、照相
|
○
|
○
|
○
|
33、综合服务站
|
△○
|
————
|
————
|
34、物业管理
|
○
|
○
|
○
|
35、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
|
□
|
————
|
————
|
六、
集
贸
市
场
|
36、百货市场
|
○
|
○
|
————
|
37、蔬菜副食
|
○
|
○
|
○
|
38、粮油、土特产畜、禽、水产市场
|
根据村镇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
|
39、燃料、建材家俱、生产资料市场
|
40、其他专业市场
|
注:□————为管理型项目;△————为公益型项目;○————为经营型项目。
附表二 镇区现状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现状(2008年)
|
面积(ha)
|
占镇区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R
|
居住用地
|
131.70
|
50.00
|
70.09
|
其中
|
一类居住用地
|
130.47
|
49.54
|
69.44
|
二类居住用地
|
1.23
|
0.46
|
0.65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46.09
|
17.50
|
24.53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3.41
|
1.30
|
1.81
|
商业金融用地
|
33.31
|
12.65
|
17.73
|
文化娱乐用地
|
0.72
|
0.27
|
0.38
|
体育用地
|
|
|
|
医疗卫生用地
|
1.35
|
0.51
|
0.72
|
教育机构用地
|
7.30
|
2.77
|
3.89
|
M
|
工业用地
|
34.86
|
13.24
|
18.55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12.30
|
4.67
|
6.55
|
二类工业用地
|
22.56
|
8.57
|
12.00
|
W
|
仓储用地
|
1.06
|
0.40
|
0.56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8.49
|
3.22
|
4.52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40.24
|
15.28
|
21.42
|
其中
|
道路用地
|
40.24
|
15.28
|
21.42
|
广场用地
|
|
|
|
停车场用地
|
|
|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0.62
|
0.24
|
0.33
|
G
|
绿地
|
0.32
|
0.12
|
0.17
|
其中
|
公共绿地
|
0.32
|
0.12
|
0.17
|
生产防护绿地
|
|
|
|
R-G
|
建设用地
|
263.38
|
100
|
140.17
|
E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323.37
|
55.11
|
172.10
|
其中
|
水域
|
13.02
|
2.22
|
6.93
|
农林用地
|
294.95
|
50.27
|
156.97
|
养殖用地
|
15.40
|
2.62
|
8.20
|
规划范围面积
|
586.75
|
100
|
312.27
|
注:2008年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总人口为18790人。
附表三 镇区远期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远期规划(2020年)
|
面积(ha)
|
占镇区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R
|
居住用地
|
171.92
|
31.91
|
38.20
|
其中
|
一类居住用地
|
83.75
|
15.55
|
18.61
|
二类居住用地
|
88.17
|
16.36
|
19.59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77.10
|
14.31
|
17.13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2.71
|
2.36
|
2.82
|
商业金融用地
|
38.22
|
7.09
|
8.49
|
文化娱乐用地
|
6.20
|
1.15
|
1.38
|
体育用地
|
3.36
|
0.62
|
0.75
|
医疗卫生用地
|
3.92
|
0.73
|
0.87
|
教育机构用地
|
12.69
|
2.36
|
2.82
|
M
|
工业用地
|
108.64
|
20.17
|
24.14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29.99
|
5.57
|
6.66
|
二类工业用地
|
78.65
|
14.60
|
17.48
|
W
|
仓储用地
|
3.63
|
0.67
|
0.81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29.06
|
5.39
|
6.4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70.44
|
13.08
|
15.65
|
其中
|
道路用地
|
64.46
|
11.97
|
14.32
|
广场用地
|
4.27
|
0.79
|
0.95
|
停车场用地
|
1.71
|
0.32
|
0.38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4.76
|
0.88
|
1.06
|
G
|
绿地
|
73.19
|
13.59
|
16.27
|
其中
|
公共绿地
|
38.46
|
7.14
|
8.55
|
生产防护绿地
|
34.73
|
6.45
|
7.72
|
R-G
|
建设用地
|
538.74
|
100
|
119.72
|
E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48.01
|
8.18
|
10.67
|
其中
|
水域
|
13.58
|
2.31
|
3.02
|
农林用地
|
34.43
|
5.87
|
7.65
|
养殖用地
|
|
|
|
规划范围面积
|
586.75
|
100
|
130.39
|
注:2020年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总人口为45000人。
附表四 镇区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号
|
路名
|
起讫点
|
长度(米)
|
宽度(米)
|
走向
|
断面形式(米)
|
等级
|
1
|
纬二路
|
经一街~清临街
|
1418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2
|
纬三路
|
经二街~经七街
|
1202
|
16
|
东西
|
3-10-3
|
次干路
|
3
|
纬四路
|
经一街~清临街
|
1574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4
|
纬五路
|
经二街~清临街
|
1459
|
16
|
东西
|
3-10-3
|
次干路
|
5
|
纬六路
|
经一街~清临街
|
1659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6
|
友谊路
|
东干渠~东环路
|
2229
|
50
|
东西
|
6.5-6.5-3-18-3-6.5-6.5
|
主干路
|
7
|
建设路
|
隆兴大街~东环路
|
1790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8
|
黄中路
|
隆兴大街~顺河北街
|
1545
|
16
|
东西
|
3-10-3
|
次干路
|
9
|
先锋路
|
东干渠~东环路
|
1944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10
|
同心路
|
东干渠~先锋路
|
1331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11
|
丰收路
|
西环路~顺河南街
|
1643
|
20
|
东西
|
4-12-4
|
次干路
|
12
|
南环路
|
西环路~东环路
|
1818
|
30
|
东西
|
7.5-15-7.5
|
主干路
|
13
|
经一街
|
纬二路~友谊路
|
1316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4
|
经二街
|
纬二路~纬六路
|
1020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5
|
经三街
|
纬二路~纬四路
|
544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6
|
经五街
|
纬三路~纬六路
|
741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7
|
经六街
|
纬二路~友谊路
|
1324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8
|
经七街
|
纬三路~友谊路
|
1034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19
|
清临街
|
隆兴大街~友谊路
|
2236
|
20
|
南北
|
4-12-4
|
次干路
|
20
|
西环路
|
同心路~南环路
|
425
|
30
|
南北
|
7.5-15-7.5
|
主干路
|
21
|
隆兴大街
|
邢临高速路口~同心路
|
3920
|
45
|
南北
|
10-25-10
|
主干路
|
22
|
鑫源街
|
友谊路~先锋路
|
1029
|
16
|
南北
|
3-10-3
|
次干路
|
23
|
岗楼街
|
先锋路~南环路
|
607
|
20
|
南北
|
4-12-4
|
次干路
|
24
|
黄庄大街
|
友谊路~先锋路
|
1066
|
30
|
南北
|
7.5-15-7.5
|
主干路
|
25
|
大米街
|
先锋路~南环路
|
702
|
30
|
南北
|
7.5-15-7.5
|
主干路
|
26
|
复兴大街
|
友谊路~南环路
|
1764
|
30
|
南北
|
7.5-15-7.5
|
主干路
|
27
|
顺河北街
|
友谊路~先锋路
|
1108
|
20
|
南北
|
7.5-15-7.5
|
次干路
|
28
|
顺河南街
|
先锋路~南环路
|
640
|
16
|
南北
|
4-12-4
|
次干路
|
29
|
东环路
|
友谊路~南环路
|
1774
|
30
|
南北
|
7.5-15-7.5
|
主干路
|
附表五 镇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近期规划(2015年)
|
面积(ha)
|
占镇区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R
|
居住用地
|
149.48
|
37.44
|
46.71
|
其中
|
一类居住用地
|
103.60
|
25.95
|
32.38
|
二类居住用地
|
45.88
|
11.49
|
14.33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67.29
|
16.86
|
21.03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0.46
|
2.62
|
3.27
|
商业金融用地
|
35.76
|
8.96
|
11.17
|
文化娱乐用地
|
3.78
|
0.95
|
1.18
|
体育用地
|
3.36
|
0.84
|
1.05
|
医疗卫生用地
|
3.92
|
0.98
|
1.23
|
教育机构用地
|
10.01
|
2.51
|
3.13
|
M
|
工业用地
|
54.71
|
13.71
|
17.10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6.49
|
1.63
|
2.03
|
二类工业用地
|
48.22
|
12.08
|
15.07
|
W
|
仓储用地
|
3.63
|
0.91
|
1.13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20.22
|
5.06
|
6.32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50.65
|
12.69
|
15.83
|
其中
|
道路用地
|
47.12
|
11.81
|
14.73
|
广场用地
|
2.24
|
0.56
|
0.70
|
停车场用地
|
1.29
|
0.32
|
0.40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3.86
|
0.97
|
1.21
|
G
|
绿地
|
49.33
|
12.36
|
15.41
|
其中
|
公共绿地
|
26.77
|
6.71
|
8.36
|
生产防护绿地
|
22.56
|
5.65
|
7.05
|
R-G
|
建设用地
|
399.17
|
100
|
124.74
|
E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187.58
|
31.97
|
58.62
|
其中
|
水域
|
13.58
|
2.31
|
4.24
|
农林用地
|
174.00
|
29.66
|
54.38
|
养殖用地
|
|
|
|
规划范围面积
|
586.75
|
100
|
183.36
|
注:2015年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总人口为32000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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