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文媒体,邓文迪已找好下家,是myspace创始人Chris Dewolfe,身家数亿美金。他生于1966年,风采与老默多克不可同日而语,于2011年离婚。邓莫离婚导火索是2010年分家时,等的女儿分到了股票,却没有象莫的其他子女一样分到投票权。
而且,默多克根本不是为给邓文迪多分钱啊!!!
老默请的离婚律师比邓的律师牛逼好多,老默的律师是当年打Trump前妻离婚案的,你还觉得老默离婚是为了给邓多分点钱?
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猜测,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这里面的利益关系和相关法规吧。
首先,那个老默前妻所谓的老默死后邓文迪不能继承老默的遗产完全是瞎说的,我不知道这个是谁最先传出来的,但完全就是以讹传讹。
老默的前妻跟了老默30多年而且在离婚前一直是老默公司的董事,当年离婚时按理可以分掉老默一半的身价,所有的钱,不动产,公司股份的一半。但是老默这个人他最爱的不是女人也不是钱,他最爱的是他一手建立的公司,所以跟他前妻达成的协议是前妻不拿公司的任何股权,分得17亿财产,注意,这个1.7亿是媒体估计的,真正数字在1.5-2.0亿之间,因为具体数字是对外保密的。前妻放弃股权的条件就是她的孩子要拿到公司的投票权 (voting right),所以现在就是前妻的三个孩子一人一票,第一任妻子的孩子一票,老默自己4票。这个投票权势决定公司一切权力的投票权。
后来邓文迪有了两个孩子之后,老默想给这两个孩子股权,但是其它孩子都不同意,因为一旦老默挂了,孩子未成年,邓文迪作为法定监护人就等于有了两票。最后的结局就是,老默给了每个孩子1.5 亿。注意,这个钱是在公司设定的基金里面放着的,所以在邓文迪的孩子成年之前,她和她的孩子都无权动用。
再来说这个离婚。老默在美国好几个州都有房产,但为什么把在纽约上诉?原因一,纽约法律非常保护婚前协议,就是说只要你有婚前协议说邓文迪分不到公司的股权,那她不管生了几个孩子跟了老默多少年都分不到。第二是因为纽约州可以seal record,就是说所有关于这个离婚的相关文件都可以保密,不像有的州是对公众公开的。最后,为什么离婚文件上说6个月前两个人关系就破裂了?因为纽约州法律规定夫妻要离婚的话,必须先分局6个月才能申请离婚(有的州甚至要求1年)。
老默公司的发言人今天已经说了老默的离婚对公司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公司股票甚至还升了一点点。这一切迹象都表明他和邓文迪已经达成了协议,邓文迪是拿不到公司的任何股权,投票权的,以后她就跟老默跟老默公司都彻底无关了。但是邓文迪肯定会拿到很大很大很大一笔钱的。不过对老默来说,他不在乎钱,在乎的是公司的完整。
至于说什么老默对邓文迪是真爱,离婚是怕她以后分不到遗产。这个就纯粹瞎说了。老默怎么定遗嘱是他的自由,只要他愿意,所有的房产现金都给邓文迪都行。两个人就是貌合神离很久了,说句不好听的,老默这个年纪,钱也带不到棺材里面去,何必要跟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人家拿点钱把你打发了,然后天天换年轻小妞不更好。
好吧,结论就是,这次的离婚就是生意上的考虑,邓姐姐钱上不会亏,老默不会为了几个钱跟邓撕破脸打官司,但老默的生意她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不过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跟了老默这么多年唯一作的就是把my space搞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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