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降低散煤燃烧对大气的污染,促使广大散煤摊贩提高使用清洁能源的自觉性。日前,县城管执法局深入开展城区饭店、早餐店、流动摊点使用散煤的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对查出散煤使用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商户讲解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以得到广大商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对个别仍在使用燃煤炉灶的商户进行了依法取缔。
通过整治行动,对城区内使用散煤的饭店、流动摊点共46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依法取缔整改散煤燃烧商户21家,暂扣燃煤炉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