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锐,曾名孙炳魁、孙俊莪,1936年1月18日生,
下堡寺镇东留善堌人。
1958年12月,在邯郸读高中时加人中国共产党。1 964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中文系,任省委办公厅资料员,随“四清”工作队到新城县(今高碑店市)高镇大队参加社教运动。1966年1月任武清县泗村甸公社党委副书记。6月,代理书记。12月,回河北省委组织部待
分配。1967年3月,随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到河北日报社,先后在社会调查部(采编内参)、理论部做编辑、记者工作。1982年评编辑。
1983年10月《河北法制报》创刊,任总编辑。1987年,评为主任编辑(副高职)。1989年,评为高级编辑(正高职)。兼任全国法制新闻作者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王理事长 1 990年1 0日.调河北司法学校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任校长、党委书记(未到任)。12月,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办公室主任。1992年,被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任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96年,荣立三等功1次。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任命为三级高级法官。同年取得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1999年2月退休,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